
【315消费权益日】一些消费四舍五入“抹零法”,你遇到过吗?
发布时间:
2022-03-16
来源:
风险管理部
作者:
史曼莉
在生活中你是否注意过自己就餐或购物的小票金额是否与消费账单金额一致?如果发现商家多收了几毛钱,你会与商家“较真”吗?
在生活中你是否注意过自己就餐或购物的小票金额是否与消费账单金额一致?如果发现商家多收了几毛钱,你会与商家“较真”吗?近日,一位男子在饭店用餐,结账后便离开了,回家后发现小票上的账单金额比实际消费金额多了4角钱。对此,商家表示,由于收银结算系统默认采取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才致使这种情况出现,而且“四舍五入”结算方法有舍有入,总体公平。
商家的这种做法殊不知已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商家可以自愿“四舍”让利消费者,但不可强行“五入”收取额外费用,商家在不告知消费者且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多收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