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拥城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11-28
来源:
作者:
通报
各部(室)、各子公司:
2018年2月25日,集团收到2起有关林拥城景区经营管理服务问题的投诉。一起投诉内容为“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司机开观光车时打电话、等车时间过久等”。另一起投诉内容为“下午4点20分,景区已停止对外租赁自行车”。林拥城景区在经营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现对有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投诉当天景区现场负责人孙家赏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投诉当天景区领班赵广玉、王飞给予通报批评。
(三)责令林拥城景区有关责任人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集团纪检监察室将动态跟踪整改结果。
望各部(室)、各子公司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