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拥城·药都林海景区停车场收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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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林拥城·药都林海景区停车场管理,完善景区旅游接待服务,经向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结合景区工作需要,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对林拥城·药都林海景区停车场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30分钟以内不收费;0.5小时至5小时(含)收费10元;5小时(不含)至12小时(含)收费20元;12小时(不含)至24小时(含)收费30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核定标准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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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