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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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它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1.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2.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1.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新法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
五、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2.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文旅集团 汤雪薇
2021年9月24日